生态环境部印发《“十四五”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》


 2022年4月19日,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《“十四五”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》,明确“十四五”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的主要目标,重点安排深化体制机制改革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、环评管理、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和能力建设等工作任务。

       深化体制机制改革,推进完善闭环管理体系。一是全链条优化管理。健全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链条,统一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机制。二是全过程公正监管。重点对石化、煤化工、水利、水电、煤炭等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开展情况、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、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抽查。健全长效监管机制,强化环评会商和事中事后监管,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执法部门,区域性、行业性等问题突出的,按有关要求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。
       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,守好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底线。一是组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。二是强化实施应用。推动完善政府为主体、部门深度参与的落地实施机制,加强在政策制定、环境准入、园区管理、执法监管等方面应用。三是做好评估考核。
       提升重点领域环评管理效能,筑牢绿水青山第一道防线。严格长江干支流有关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,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发展,严格高污染、高耗水、高耗能项目环境准入。二是促进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发展。新改扩建钢铁、煤电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要求,推进建材、焦化、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改造,强化对燃煤电厂掺烧废弃物项目的环境管理。三是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项目环评审批中,严格落实产能替代、压减等措施。四是加强“两高”行业生态环境源头防控。
       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,构建固定污染源监管核心制度体系。一是巩固排污许可全覆盖,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动态更新。二是推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全联动。三是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。开展许可证质量抽查,推动纳入攻坚战考核,突出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。